森特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9月4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
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审议并进行举手表决的监事共3
名,出席监事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渊
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每笔贷款期限不
超过1年,由刘爱森、李桂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审批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
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