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
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2
日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参与审议并进行举手表决的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刘爱森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
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宣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10 亿元,担保方式为森特股份实际控制人
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外提供森特股份所属位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二街 1 号院房产作为抵押。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发行债券和申请保函及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
计划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爱森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和不低于1.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发行债券和申请保函及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在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先关事宜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先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四)《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申请办理保函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保函,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本决议
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此议案是根据办理银行业务的需要对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补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发行债券和申请保函及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