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
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审议并进行举手表决的监事共3
名,出席监事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渊
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宣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10亿元,担保方式为森特股份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另外提供森特股份所属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
二街1号院房产作为抵押。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
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额度不
超过1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2年。
3、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
定。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5、担保安排:法定代表人刘爱森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和不低
于1.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6、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备案6个月内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
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灵活确定融资期限,
持续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
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9、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保函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
请办理保函,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
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