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8-00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
性文件,属于框架性的、无约束力的协议,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在合
资公司中的最终股份占比及投资额尚不确定,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
●公司 2017 年起开始污染场地治理业务的准备,时间较短,相
关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合资公司场地业务的开展需要另行签订具体
合同。
●媒体报道的关于“未来 5 年内,公司环保业务收入将占到公司
总营收一半以上。”没有经过评估测算,其实现具有不确定性。
●鉴于相关业务开展要签订具体的协议,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8
年业务的影响尚不确定。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18】008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
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你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审慎判断,媒体报道的投资
事项是否已经确定、是否达到应当披露的交易的标准,是否存在利用
媒体报道代替法定信息披露的行为。
回复如下: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建投”)在天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初步
拟定双方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5 亿元,双方出资比
例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0%-49%,公
司出资 51%-80%,具体出资比例目前尚未确定,待后续设立合资公
司时才可确定,最终的投资比例和投资额尚不确定。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
础性文件,属于框架性的、无约束力的协议,具有不确定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未达
到法定应当披露交易的标准,不存在利用媒体报道代替法定信息披露
的行为。
二、请你公司结合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公司目前主营情
况、污染场地修复的业务经验、人员储备情况,补充说明后续开展场
地修复相关业务的可行性。
回复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合资公司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洽谈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相关事宜,
初步拟定双方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5 亿元,双方出资
比例为:甲方出资 20%-49%,乙方出资 51%-80%。
2、市场合作区域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北方建投的
经营管辖区域,双方在有关区域的业务合作具有排他性。
3、技术授权
本着充分发挥双发优势,建立合资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原则,
乙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原位热脱附、原位化学氧化、原位生物氧化、
原位气相抽提等 20 余项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的核心技术无偿授权
给合资公司使用,以期加速技术的应用,加速市场竞争优势的确立。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金属围护一体化业务和声屏障系统
业务(其中,声屏障业务总体较小,2016 年声屏障营业收入占总营
业收入的 8.6%,2017 年预计占比 11.8%,(具体占比以经审计的年报
信息披露为准)),主要产品包括建筑金属围护屋、墙面产品系列(包
括各类金属单板、金属复合板、保温材料、钢构件等)和声屏障系统
产品。目前污染场地修复业务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三)公司环保业务中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板块情况介绍
目前,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司自 2017
年起开始进行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设备和人才储备。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德国旭普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普林)签
订《技术转让合同及许可协议》(公告编号:2017-033),获得先进的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技术;2017 年 10 月与北京化工大学签订成立
“北京化工大学-森特股份土壤修复治理技术实验室”的协议,已捐
赠 100 万元,金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2017 年 9 月与旭普林公司
签订污染场地修复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 40 余万欧元,金额较小
未达到披露标准,目前设备已在国内某污染场地投入使用。公司人员
团队方面,目前污染防治团队共有人员 120 多人,其中污染场地防治
业务团队人员 30 多人,拥有研究生学历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占
比 23%。
(四)后续开展场地业务的可行性
未来,公司与北方建投成立合资公司后,其合资公司具体业务的
开展还需要签订相关合同,业务发展具有不确定性。
三、媒体报道,董事长刘爱森称,未来 5 年内,公司环保业务收
入将占到公司总营收一半以上。请你公司结合目前业务开展情况,补
充说明上述判断的依据、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并说明评估测算的过程。
回复如下:
基于市场前景的预测,“未来 5 年内,公司环保业务收入将占到
公司总营收一半以上。”是没有经过评估测算的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环保业务主要是声屏障,占比较小,污染场地修复业务尚属于起
步阶段,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