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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3-3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监事会成员认真
       履行自身职责,列席或出席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现将 2017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地点   会议议案
                    通知会议日期: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7/2/9                   的议案。
1                                       会议
       第六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室
                    2017/2/14                  案。
                                               1、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通知会议日期:             4、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7/3/19                  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会议
       第七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5、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
                                   室
                    2017/3/29                  行确认的议案;
                                               6、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通知会议日期:           1、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7/4/21                案。
3                                       会议
       第八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室
                    2017/4/26
                    通知会议日期:           1、关于审议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7/8/17                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4                                       会议
       第九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项报告》的议案;
                                        室
                    2017/8/28                3、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知会议日期:           1、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7/9/4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
5                                       会议
       第十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室
                    2017/9/12
                 通知会议日期:       1、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7/10/20
6                               会议
    第十一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室
                 2017/10/30
                                      1、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通知会议日期:
                                公 司 京宣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实际控制人
    第二届监事会 2017/11/10
7                               会 议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开会会议日期:
                                室    2、关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
                 2017/11/22
                                      融资计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
    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 2017 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
    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
    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2017 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订没有违反公允、
公正的原则,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18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
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
实施。监事会要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每月要对公
司生产、销售、成本及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做一次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
全面分析。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
高。监事会每季度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结
果向股东进行全面报告。
    3、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监事会定期向股东
汇报对公司监督监察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4、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
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5、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