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刘爱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的 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的 100%。
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的 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森特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森特股份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的 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森特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森特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森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森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
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