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 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61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9.1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3,841,8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9,332,075.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14,509,724.53 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 关的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141,8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 [2016]50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3,841,8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62,7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511,141,8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782,573.34 加:以前年度投资收益 1,731,452.06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22,051,648.99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621.0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87,921,000.00 减: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0,000,000.00 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682,555.33 加:本年利息收入 301,789.60 加:本年理财收益 2,366,780.82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收回 90,000,000.00 减:本年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3 减:募投项目支出 8,022,413.38 其中: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022,413.38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 减:手续费支出 3,179.8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25,532.56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 则,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 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大兴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226689)。2016 年 12 月 7 日, 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023076500013780728)。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321130100100295661)。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南京银行方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518270000000002)。2016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方庄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2502111020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699226689 8,325,532.56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23076500013780728 - 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21130100100295661 - 南京银行方庄支行 0518270000000002 - 招商银行方庄支行 755925021110203 - 合 计 8,325,532.56 三、 2018 年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417,995,062.3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2016年12月7日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共计18,792.10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会专字[2016]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18,792.10万元。 五、 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发生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情况 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 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度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承诺 前次募投项目 2018年实现效益 (注) 效益 5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035.80 8,635.15 是 合 计 11,035.80 8,635.15 注:表中2018年度承诺效益数据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的说明 该项目实际于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 2018年实现收入98,678.86万元,实现效益为11,035.80万元;2018年承诺收入为 57,482.11万元,承诺效益为8,635.15万元,2018年已完成承诺效益的127.80%。 八、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地进行了披露,前次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6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114.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2.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99.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 资总额 入金额的差额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额 (2) 态日期 变更) (3)=(2)-(1) (2)/(1) 化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802.24 20,685.33 -9,314.67 68.95 2017 年 12 月 11,035.80 是 否 建设项目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 否 21,114.18 21,114.18 21,114.18 - 21,114.18 - 100.00 实现 营运资金项目 合计 51,114.18 51,114.18 51,114.18 802.24 41,799.51 -9,314.67 81.78 - - - -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通过了公司将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 18,792.10 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专字[2016]5192 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 18,792.1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 无 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