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19-05-2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森特股份
股票代码:603098
二〇一九年五月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目录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1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议案二:关于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3
议案四: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议案五: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议案六: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七: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议案九: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1
议案十二: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2
议案十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
议案十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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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本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
及录像,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
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
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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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经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本次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上午 10 点 30 分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
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
向大会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
剪短扼要,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
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本次股东
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
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
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
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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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
2019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网络投票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 1 号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刘爱森先生
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会议签到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
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资金对
账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会议表决
票》。
二、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并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议程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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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
七、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八、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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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
学决策,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生产经营质量不断提升,积极推动了公
司各项业务发展,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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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和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
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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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冠三、王树平、苏中一、马传骐)
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
司章程》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
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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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实际运营情况,形成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面
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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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本公司按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24,161,684.09 元,加上 2018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669,659,271.84 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 2017 年度利润
人民币 64,001,600.00 元,并按 2018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人民币 22,416,168.41 元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
民币 807,403,187.52 元。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
司总股本 480,012,000.00 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48,001,20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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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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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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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华普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
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任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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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第
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要求,公司编制
了《森特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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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森特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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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
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列示。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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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核,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董事
2019 年度计划税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刘爱森 董事长 60
2 李桂茹 董事 7.2
3 刘培华 董事 0
4 张春虎 董事 0
5 翁家恩 董事、副总经理 60
6 马传琪 独立董事 10
7 石小敏 独立董事 7.5
8 郭观林 独立董事 0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计划税
序号 姓名 职务
前薪酬(万元)
1 申屠辉宏 总经理 120
2 翁家恩 董事、副总经理 60
3 蒋海峰 副总经理 50
4 陈伟林 副总经理 50
5 陈文 副总经理 50
6 刘德顺 副总经理 42
7 颜坚 副总经理 50
8 贺涛 副总经理 96
9 叶渊 副总经理 70
10 陈俊臣 副总经理 60
11 徐晓楠 董事会秘书 36.92
12 王玉媛 财务总监 6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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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
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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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