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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
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建八局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中建八局实际出资 6000 万(占比
60%),公司实际出资 4000 万(占比 40%);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环境工
程咨询、设计、施工及管理服务(含土壤污染修复、水污染治理等)、环保修复
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设董事会,
拟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建八局委派 3 人,森特股份委派 2 人。设董事长 1
名,由中建八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合资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鉴于中建八局的母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批准同意其与公司成立
合资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刘爱森先生全权办理与设立合资公司相关
的所有事宜,并根据合资公司设立情况适时调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相关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合资公司工商设立的登
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资金营运
能力,公司 2020 年度拟向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内的 10 家银行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