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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公
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 2021 年度拟为环科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担
保。
    ●公司超过所持股权比例为环科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环科公司
其他股东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
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环科公司 2021 年度流动资金贷
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融资等使
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额度不
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公司为环科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应由环科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若环科公司的股东中建八局已全额或超过其持股比
例 60%为环科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业务的
担保)的,同意公司为中建八局提供的担保承担 40%的连带担保责任,并向中
建八局出具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函,公司为环科公司单笔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总
额原则上不超过 40%。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
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法定代表人:张贺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工程
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
理,机械设备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588,002.18

       负债总额                            1,979,431.29
         净资产                                 45,608,570.89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4,391,429.11

         净利润                                 -4,391,429.11

 注:环科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故仅有一年财务报表数据。
    (二)与本公司关系:
    环科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环科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森特股份                       4000                       40.00

        中建八局                       6000                       60.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 12 个月无对外担保总额,公司
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拟就中建八局为环科公司开具的 3103.1

万元(暂定)分离式履约保函的 40%提供反担保,详情请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6),该次担保事项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