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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2020 年,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高效决策,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地点       会议议案
                       通知日期:
        第三届监事会   2020/1/3   公司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1
        第八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0/1/9
                       通知日期:
        第三届监事会   2020/1/10  公司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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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0/1/15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知日期: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4/20  公司会议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3
        第十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4/29             7、《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9、《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开通线上保函业务的
                                             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通知日期:
     第三届监事会   2020/5/15  公司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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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5/21
                                          1、《关于对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
                    通知日期:
                                          认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7/17  公司会议
5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第十二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管理的议案》;
                    2020/7/24
                                          3、《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综合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
                    通知日期:            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8/21  公司会议   3、《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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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2020/8/28             案》
                                          4、《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
                    通知日期:
     第三届监事会   2020/10/20 公司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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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的议案》。
                    2020/10/30
                    通知日期:
     第三届监事会   2020/11/13 公司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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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次会议   开会日期: 室         信额度的议案。
                    2020/11/23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
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
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
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
意见客观、真实、准确;2020 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订没有违反公允、
公正的原则,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1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
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
实施。监事会要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每月要对公
司生产、销售、成本及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做一次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
全面分析。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
高。监事会每季度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结
果向股东进行全面报告。
    3、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监事会定期向股东
汇报对公司监督监察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4、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
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5、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