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森特股份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 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兴盛街 6 号 7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志林 联系方式:010-880052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下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简称“持续督导期”)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已
经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有效执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 51,114.18 万元已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2,842.72 万元用
于募投项目建设,年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
额为 805.47 万元(含已结算利息)。
2、发行人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58,777.06 万元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32,941.11 万元用于
募投项目建设,年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为 25,366.70 万元(含已结算利息)。
持续督导期间,我公司保荐代表人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 12 次。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我公司保荐代表人抽查了
文件一致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 3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以通讯方式列席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以通讯方式列席 3
次。
(3)列席监事会次数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监事会
7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以通讯方式列席 2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于 2020 年 12 月
23-24 日期间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检查。保荐
代表人检查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
控制、信息披露、承诺事项等情况等。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上传。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声屏障生产线投资进度存在滞后于投资计
划的情形。在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公司财务
部同业务部门关于声屏障生产线投资项目进
行了深入沟通,基于业务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置换存在置换金额计
算差错导致多置换 0.63 亿元的情形。保荐机
构要求公司和会计师重新审慎核查募集资金
的置换金额,尽快将多置换的金额加计利息
一同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按照保荐
机构的要求完成了更正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布《关于可转债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补充及更正公
告》,未对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重大实质不利影响,并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了业务培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机构向交易所报告的情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形,保荐机构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管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1 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发布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中的声屏障生产线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对延期
资进度存在滞后于投 情形进行了说明和披露。
资计划的情形。 已将多置换的金额加计利息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 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完成
置换存在置换金额计 了更正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算差错导致多置换 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
0.63亿元的情形。 训。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无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无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声明 是 无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无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时回 是 无
购及购回公司股份的承诺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 是 无
的承诺
关于公开承诺和声明的约束措施 是 无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05 号文核
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
券作为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罗颖女士、
彭朝晖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1 年 1 月,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彭朝辉先
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周志林先生接替
彭朝辉先生继续履行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
表人更换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罗颖女士和周
志林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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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颖 周志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