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建八局”) ● 反担保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特股 份”) ● 反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的最终金额为 15,794,019.60 元。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公司”)为公司持股 40%的参 股公司,中建八局持有环科公司 60%股权。因环科公司参与投标苏州市“吴江区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 2021 年度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建 设项目工程总成包”工程项目,以环科公司承担的合同金额 197,425,245.00 元 的 10%分别作为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为保证项目推进进度,中建八局先行代 为开具两份保函,公司按持环科公司股权比例的 40%提供 15,794,019.60 元的反 担保,反担保期间自中建八局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之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止。 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0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8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本议案属于年度担保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建八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27 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 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 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 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 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 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4,271,025,985.37 232,767,762,066.88 负债总额 171,654,453,063.54 173,510,551,604.20 净资产 52,616,572,921.83 59,257,210,462.68 营业收入 309,202,578,403.08 94,035,404,427.56 利润总额 10,687,978,837.72 3,661,728,230.11 净利润 8,521,383,936.51 2,964,733,431.25 中建八局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中建八局与公司的关系 中建八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环科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法定代表人:张贺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工程 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 理,机械设备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7,588,002.18 44,581,646.03 负债总额 1,979,431.29 2,219,545.40 资产净额 45,608,570.89 42,362,100.63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4,391,429.11 -3,245,673.51 净利润 -4,391,429.11 -3,245,673.51 四、反担保的事项及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甲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丙方):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反担保形式:连带保证 反担保期间:自乙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之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止。 反担保范围:乙方以环科公司承担的合同金额的 197,425,245.00 元的 10%为 丙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甲方就乙方为丙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 的 40%承担保证责任,合计担保金额为 15,794,019.60 元。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反担保议案,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 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环科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环科公司的持续 经营与稳定发展,中建八局及环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反担保事项预期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 保障参股公司环科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 际和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环科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 于上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1,655,243.60 元(不含本次), 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均为对参股公司中建环科的担保。 此次担保被批准后,本公司对参股公司中建环科的担保总额累计 27,449,263.2 元, 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建八局、环科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8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