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12-3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资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森特士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
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是正常的、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
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声屏障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经历了修订及重新发布等变
化,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支持
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
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资料

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传骐:


   石小敏:


   王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