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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3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
专项说明: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
联方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82,010,455.92 元,
占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3%。其中为参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
为 人 民 币 27,489,263.20 元 , 为 联 合 中 标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54,521,192.72 元。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整体风险可控,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行为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传骐、石小敏、王琪

                                                              2022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