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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特股份:森特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
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预计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予以回
避表决。对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
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3 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在采购、房屋租赁等方
面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额 度 预 计 的 议 案 》, 本 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金 额 合 计 为
157,204.50 万元,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
议案。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1   2022 年预计合同
                                      2022 年预
关联交易                   关联交                  月 30 日发   金额与 2022 年发
              关联方                  计合同金额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
                                      (含税)
                                                    (含税)          原因

                                                                1、疫情影响部分项
                                                                目开工和进场。有些
                                                                项目虽具备开工条
                                                                件,但是因为业主工
                                                                厂疫情管控,施工人
         西安隆基绿能
                                                                员无法进场。
         建筑科技有限                 250,000.00   39,394.10
向关联人                                                        2、部分项目因疫情
         公司
购买原材                   原材料                               间断性停工,导致工
    料                                                          期延后,影响交付进
                                                                展。
                                                                3、对光伏工程交付
                                                                的周期预估不足。

           武汉基建环保
                                        2,700.00      280.70
           工程有限公司
               小计                   252,700.00   39,674.80
向关联人
         中建八局环保 销 售 产
销 售 产                                3,000.00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品
品、商品
             小计                       3,000.00         0.00
向关联人 中 建 八 局 环 保 提 供 技
                                        1,000.00      294.13
提供劳务 科技有限公司      术服务
               小计                     1,000.00      294.13
接受关联
         中建八局环保 提 供 技
人提供的                                1,000.00         0.00
         科技有限公司 术服务
劳务
              小计                     1,000.00        0.00
                      提 供     房
         北京隆基新能
                      屋 租     赁          1.2         0.00
         源有限公司
                      服务
                      提 供     房
         美丽华夏生态
                      屋 租     赁
其他     环境科技有限                     285.4       181.64
                      及 综     合
         公司
                      服务
                      提 供     房
         北京士兴盛亚
                      屋 租     赁         2.19         2.19
         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288.79      183.83
              合计                   257,988.79   40,152.76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23 年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预计合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含税)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
                                                                    15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原材料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
                                                                      5,000.00
                 有限公司
                     小计                                           155,000.00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提供技术服务                    1,000.00
                 有限公司
                     小计                                             1,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
                                      提供技术服务                    1,000.00
劳务             有限公司
                     小计                                             1,000.00
                 北京隆基新能源有     提供房屋租赁
                                                                             2.00
                 限公司               服务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     提供房屋租赁
其他                                                                    2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及综合服务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     提供房屋租赁
                                                                             2.50
                 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204.50
                     合计                                           157,204.5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关联关系
    1、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 8369 号办公楼
3 楼,注册资本:1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钟宝申,主要经营范围:研发:
科技产品;研发:新能源、新型材料;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
新能源建筑材料、光伏产品、光伏设备的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
售;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业务。
    (2)关联关系:

    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同时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又是隆基绿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隆基绿能及其控制企业为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2、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 5-10 号 5 号 201 室,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航,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
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减振降噪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与武汉桥建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叶渊先生作为公司高管,担任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武汉基建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丰翔路 1919 号 2 幢 318 室,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贺涛,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2)关联关系:
    刘爱森与叶渊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及高管,担任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中建八局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北京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20 号楼 4 层
402(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注册资本:9,5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陈鹏飞,主要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施工总承包;分布式光伏系统、光伏
电站项目的投资;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太阳能
电池、电子产品。
    (2)关联关系:
    北京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西
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又是隆基绿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隆基绿能及其控制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20 号楼 1 层 101
室,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翁家恩,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
程;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生态资
源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地质灾害治
理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文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
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刘爱森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在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美
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二街 1 号院 3 号楼 315
室,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桂茹,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
    (2)关联关系: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
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公允
价格确定,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四、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以下独立
意见:《森特股份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是正常的、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
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3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格
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
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定价公允,交易
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