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
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调整,并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将对期初及上年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分别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和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以
上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通知”)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
1、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财政部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
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至“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二个项目
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颁布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
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2,436,603,753.99
元,上期金额 1,894,276,015.79 元;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
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 793,881,809.36
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
元,上期金额 355,722,417.26 元;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79,412.33 元,上
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期金额 0 元;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38,059,639.82
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
元,上期金额 35,295,097.37 元;
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额 0
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
元;
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额 0
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额 0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44,308,243.65 元,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 上期金额 34,334,021.65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
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 用”。
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
额 0 元,上期金额 0 元。
数据相应调整。
2、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
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
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
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
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
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
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
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
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
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
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
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
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
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
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
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
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
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
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
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
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
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
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
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
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
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
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
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
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
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
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
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
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
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
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
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
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
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
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
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的认定标准为: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
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
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
下跌幅度超过投资成本的 30%且非暂时性下跌;公允价值下跌“非
暂时性”的标准为:持续下跌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投资成本的计
算方法为:取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对价及相关税费;持续下跌期间
的确定依据为:自下跌幅度超过投资成本的 30%时计算。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
理。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
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信用期内 1%
信用期至 1 年以内 5%
1至2年 20%
2至3年 50%
3 年以上 1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
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发生了减值(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参照其他应收账款的预
期信用损失比率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
准备。
2) 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不含应收
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排名
前十名的应收账款;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且排名前十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关联方组
合(合并范围内)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 按关联方(合并范围内)划分组合
除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及单项计提坏
账龄组合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其余应收款项按账
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合并范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围内)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
关联方组合(合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
并范围内)
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
司当期及上年列报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
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公司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
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并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
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对公司期初及上年受影响的财务
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
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
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对公司期初及上年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
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
响。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