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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6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就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武世民、温平
及董事翟建峰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武世民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1、2020 年 1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会议充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以此报
表为基础进行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2、2020 年 2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3、2020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4、2020 年 12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工作严
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
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公司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
业规范和操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2020 年,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的财
务报告可靠、完整,不存在重大漏报、错报或误导性陈述,公司不存在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其他事项。
    3、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
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报沟通会上出现的审计、经营等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并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董事会召开前
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促进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沟
通及配合,有效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能够及时完成。
    三、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核、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
成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武世民   温平   翟建峰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