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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翔股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1-2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
高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1、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2、公司和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2.2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6.76 元/股。
     三、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等)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