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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3-02-15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晋源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套期保值是生产制造企业对大宗商品购销业务规避价格风险的
基本应用工具。目前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
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晋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源
实业”或“子公司”)的相关大宗商品购销业务,主要根据市场现货
价格为计价基础进行,由于原料和产品价格受宏观形势、产品供需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因此,晋源实业决定利用期货工具的
避险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价格波动给自身生产经营带来的
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品种:限于与晋源实业生产经营相关大宗商品(主要
为焦炭、与生铁相近的螺纹钢)期货品种。
    (二)持仓量:对于基础资产为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针对
原料的期货交易净头寸不超过晋源实业全年采购量的 40%,针对产成
品的期货交易净头寸不超过晋源实业全年产量的 40%。
    (三)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金
可循环使用。具体将根据晋源实业预计产量以及贸易量来确定套期保
值的头寸数量,在风险可控的程度内进行交易操作。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交易规则:采用国家法律法规及各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
    (七)交易场所: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
期货交易所。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晋源实业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
及原料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
对其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的人才,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晋源实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
市规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晋源实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
于其生产经营。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晋源实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
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
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
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可能
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及与期货公司
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
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二)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
化规模,设计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提高
相关人员专业素养。
    (三)公司制定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
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
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
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四)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
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后续信息披露
    (一)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二)若出现已交易期货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与用于被
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导致损益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
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予
以披露。
    七、结论
    晋源实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
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
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晋源实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其
经营是有利的。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