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董事会召开程序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19 年度监
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所有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关于监事会 2018 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1.31 的议案》
《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作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5.27
案》
《选举黄银建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的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9.6.10
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
4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8.5
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5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9.2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6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10.26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未发
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逾期、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
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1份,临时公告24份。我们认为2019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完
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发生。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
签字页)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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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银建 葛美英 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