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
务。
现将 2019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成员为:薛求知、陈良、李澄。个人简历如下:
1、薛求知先生,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76年9月至1978年2月,任延边财贸学校政治教研室教师;1978年3月至1981
年9月,就读于武汉大学;1981年9月至1982年9月,任武汉大学管理系教师;1982
年9月至1988年4月,就读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1988年9月至今,在复旦大学
管理学院担任教师;2014年12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
2、陈良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5年9月至2000年7月,在南京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担任教师;2000年7月至2015
年9月,在南京财经大学历任财务管理系系主任、红山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副
院长;2015年9月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担任教师;2014年12月至今,
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
3、李澄先生,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4年12月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2017年10月至今,
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是否连
本年应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陈良 6 5 1 0 0 否 3
薛求知 6 5 1 0 0 否 2
李澄 6 5 1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以及向
公司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证会议出席率,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公司在2019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
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
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薛求知 陈良 李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1 同意 同意 同意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 同意 同意 同意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3 同意 同意 同意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
4 同意 同意 同意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
5 同意 同意 同意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6 同意 同意 同意
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7 同意 同意 同意
议案
五、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逾期、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
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审查了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和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
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者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外部审计师保持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恪尽职守,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和其它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1份,临时公告24份。我们认为2019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完
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查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文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
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 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能。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
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我们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
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求知、陈良、李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