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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 2019 年度
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良(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
澄、董事施克俭三名成员组成。其中,陈良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审议<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第三届董事会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3-22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三次会议
                                      告的议案》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
                                      鉴证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的专项
  2        2019-7-25   审计委员会第
                                      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
  3       2019-10-23
                       审计委员会第   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

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对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审

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工作。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审计部工作进
展汇报,督促内部审计计划有效实施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内部审计
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在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自评工作开展期间,各位委员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年报审计以及内控自评工
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的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19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
作职责。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要求,继续发挥专业特长,提升审
计委员会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与内审部门
的工作协调,督促公司不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促进公司稳健运行、规范运作,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和经营效率
有效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良、李澄、施克俭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