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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20-04-22  

						公司代码:603115                                                              公司简称:海星股份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先后讨论和

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均符合上述规则的要求,所

作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同时,公司已制订了一系列基本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财务、生产、采购、销售、投资、人力资源、

内部审计等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公司将根据自身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

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一
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

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

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