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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
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25 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与会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
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商业交易行
为,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石嘴山
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且具有
合理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2020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预   本年年初至披露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                      计金额   日与关联人累计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生金额(不
易类别                      (不含   已发生的交易金                    生金额差异较
                                                        含税)
                            税)       额(不含税)                      大的原因
           石嘴山市海欣污
向关联方
           水深度处理有限   900.00        131.43        768.24(注)     不适用
购买商品
           公司
    注: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根据该文件,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外,下列各方构成关联方,应当按照

第 36 号准则进行相关披露:(一)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二)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本解释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的规定将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界定为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0670415723J

     成立时间        2008.06.03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公司住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电厂运煤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穆强
    公司股东       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 穆强
                   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总资
  主要财务数据     产为 3596 万元,净资产为 2492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2108 万
                   元,净利润为 106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石嘴山市海欣污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系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的联营企
水深度处理有限 业,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系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
公司           股 50%的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海欣污水
               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界定为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力电子向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采购的内
容主要为生产用纯水。海力电子在生产化成箔过程中,需要消耗高纯度的纯水。
海力电子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在综合考虑纯水供应及时性、纯水质
量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其达成约定,向其采购纯水。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
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
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交易事项公允、合
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5、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