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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2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的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
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做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
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光华                 顾卫平                   李   澄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