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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银建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
意《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
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
映公司 2020 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 年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
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
意以现有总股本 2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
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将根据 2021 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
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授信
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
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
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
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额度内,依法
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对公司
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
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
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同意公司对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
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
扩产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
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
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