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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6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
       港闸支行等银行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授信额度     授信
序号            申请主体                         银行
                                                                         (万元)     期限
 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20,000.00   1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
 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年
                                  发区支行
 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0,000.00   1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
 4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10,000.00   1年
                                  发区支行
 5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0,000.00   1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
 6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5,000.00   1年
                                  术开发区支行
 7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名山支行    10,000.00   1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
 8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3,000.00   1年
                                  大武口区支行
 9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武口支行           3,000.00   1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分
 10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4,000.00   1年
                                  行
                       合计                                  80,000.00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
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
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
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
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6日,南通海星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全体
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
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
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
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
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