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3-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
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海星股份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26 日,海星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
与会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
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商业交易行
为,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石嘴山
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且具有
合理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2021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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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0 年度预计金 2020 年度实际发
关联方
别 额(不含税) 生金额(不含税)
向关联方购买 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
900.00 572.89
商品 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
关联 本次预计 占同类 占同类
日与关联人累计 上年实际
交易 关联人 金额(不 业务比 业务比
已发生的交易金 发生金额
类别 含税) 例 例
额(不含税)
向关联 石嘴山市海欣污
方购买 水深度处理有限 705.00 45% 155.00 572.89 48.13%
商品 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0670415723J
成立时间 2008.06.03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公司住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电厂运煤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穆强
公司股东 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穆强
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总资
主要财务数据 产为 3,823 万元,净资产为 2,49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45
万元,净利润为-51 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石嘴山市 海欣污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系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2857%的联
水深度处 理有限 营企业,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系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
公司 司持股 50%的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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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 日起,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海欣
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界定为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力电子向石嘴山市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采购的内
容主要为生产用纯水。海力电子在生产化成箔过程中,需要消耗高纯度的纯水。
海力电子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在综合考虑纯水供应及时性、纯水质
量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其达成约定,向其采购纯水。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
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
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交易事项公允、合
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
海欣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且具有合
理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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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耀 田士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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