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1-26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8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920.00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20,8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
币23,920.0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0,00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200,000元。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200,000股,均为人
第十九条 的股份总数为208,000,000股,均为人民
民币普通股(A股)。
币普通股(A股)。
第八十四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条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1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 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 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
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
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
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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