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银建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
意《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
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
映公司 2021 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
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
意以现有总股本 239,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
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将根据 2022 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
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授信
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
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
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
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额度内,依法
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