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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海星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
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
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
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
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职责。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总体上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
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
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
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
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
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   澄               徐光华                   顾卫平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