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0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
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海星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1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0,000 股,并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08,00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6,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2,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共涉及 2 名股东,分
别为: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为
156,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65.22%。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8 月 9 日起上
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200,0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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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39,200,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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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6,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数(股) 量(股)
例(%)
南通新海星投资
1 141,180,000 59.02 141,180,000 0
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联力投资管
2 14,820,000 6.20 14,820,000 0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56,000,000 65.22 156,00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56,000,000 -156,00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83,200,000 156,000,000 239,200,000
股份合计 239,200,000 0 239,2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
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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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耀 俞高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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