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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星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等银行申请人
     民币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
     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额度      授信
序号           申请主体                               银行
                                                                                (万元)      期限
 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20,000.00   1年

 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5,000.00   1年

 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0,000.00   1年

 4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000.00   1年

 5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10,000.00   1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6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10,000.00   1年
                                   支行
 7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名山支行           10,000.00   1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
 8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7,000.00   1年
                                   区支行

 9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分行          8,000.00   1年

                                     合计                                        100,000.00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
     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票据池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
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
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
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授信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1日,南通海星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经
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
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
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
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
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