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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1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共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
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5,560,531.20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937,454,746.85 元。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92,133,3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8,819,999.8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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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者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绩效目标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
水平制定的 2022 年薪酬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薪酬
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亚太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有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
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请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累计开展不超过 30,000 万美元金额的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
波动影响,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
业务规模。同意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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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申请综合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
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
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
问答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广达、夏树涛、丁涛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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