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作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