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共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
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6,742,887.27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028,233,967.55 元。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
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近年来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的前
提下,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793,656,89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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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75,396.2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5.5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者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
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的基础上,对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独
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认可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同意提名汤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3 年度薪酬预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的薪酬符合其 2022 年的岗位及绩效表现,
2023 年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取薪酬,并
视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
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并提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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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 2023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累计开展不超过 40,000 万美元金额的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
波动影响,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
业务规模。同意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申请综合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信事
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
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
安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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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广达、丁涛、江勇、高立明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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