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我们作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对公司拟实 施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唐国良) (邢军翔) (陆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