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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9-021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贸物流”、“公司”)针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与 2019 年 1 月 3 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 日)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所有核查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
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
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所有核查对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
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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