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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0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港中旅
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现就2020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茅宁,1973 年参加工作,现任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财务会计学教授。历

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副系主任、系主任,商学院院长助理,南京大学 EMBA 及高

级经理培训中心主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数量经济与管理科学学会会长,金陵饭店、栖霞建设、银城

生活服务(香港联交所)的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毅,1995 年参加工作。曾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健桥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任职;现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建清,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广州海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中海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长等职务。现任宝武集团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不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我们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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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2020年全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会议。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项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在决策过程中,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现场考察工作
    2020年度,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深入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具体情况,积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发展动
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公司管理层充分与独立董事沟通,尊重、听取
独立董事意见。
    3、年报工作
    独立董事积极全面地参与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出了问
询意见。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全面了解审计实施的程序、审计的范围、
审计意见发表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


    三、2020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的重大事项均全部经过了独立董
事的审查,公司有关方面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
    1、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关联交易合同有效、定价公允、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且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港中
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对公司已发生的对
外担保进行了认真阅读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相关对外担保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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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贸物流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
性占用资金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关于高管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的董事会决议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薪酬标准、薪酬调整以绩效为依据,参考行业水平以及具体情况制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有关的议案。
    4、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实施分红。
    5、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信息披露差错。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架构和体系完整,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管理的
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
性文件,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公司在运营管理的各个关键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各项制度均能得到有效执行,
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授权审批等
重点控制事项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独立
董事继续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
慎重、独立地审议董事会的各项提案、议案,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将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
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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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面的作用。




               独立董事:林建清、茅宁、姚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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