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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贸物流连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 8 年,公司对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根据遴选结果,

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9 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 528 号”变更为“上海
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38 号天安中心 20 楼”。

                                                                         1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除国内信件快递业务);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
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
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
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四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 528 号
                                         邮政编码:201202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38 号天安中
心 20 楼
                                         邮政编码:200003
    (2)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
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
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


                                                                       2
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普通货运、道
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除国内信件快递
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
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
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
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林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林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林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韩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韩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韩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
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
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 15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8 万元(税
前)。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临 2021-031 号)。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4
附件:

简历

韩刚,男,1956 年 11 月出生,1975 年 1 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

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

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

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林树,男,1978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

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会计学系副主任。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树、韩刚为港中
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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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6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林树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现任南京大学财务会
计学教授。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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