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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物流”)拟与恒
展远东(北京)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展远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梁志达以及恒展远东股东梁志伟、北京恒泰远东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泰远东”,与梁志达、梁志伟合称“合作方”)共同设
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410 万元。中特物流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 2160 万元,

持股 48.98%;合作方以非货币及货币方式(即以合作方合计所持恒展远东 73.25%
的股份作价,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超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认缴出资 2250 万
元,持股 51.02%。



    2021 年 7 月 1 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贸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
案》。现将本次成立合资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华贸物流全资子公司中特物流与恒展远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志达及其关
联方梁志伟、恒泰远东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410 万元。中特物流以现
金方式认缴出资 2160 万元,持股 48.98%;合作方以非货币及货币方式(即以合
作方所持恒展远东 73.25%的股份作价,其中梁志达持有恒展远东 58.07%股份、
梁志伟持有恒展远东 8.68%股份、恒泰远东持有恒展远东 6.50%股份,不足部分
以现金补足;超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认缴出资 2250 万元,持股 51.02%。
    (二)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1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
该项目。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中特物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4,752.5 万元
    (2)成立日期:2005 年 7 月 18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2 区 36 号楼(园区)
    (5)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一类、二类、三
类),无船承运业务;物流及运输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物流及运输管理咨询;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订舱(租船,包机,包舱)
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专及相关的
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验、报检、保险,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
及交付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
集装箱拼箱);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
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
上客车);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的内容展开营业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特物流的总资产为 875,397,267.77 元,净资产
为 345,508,181.97 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为 13,552,306.94 元(经审计单体财务
数据)。
    (二)梁志达
    梁志达,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

                                                                         2
学历。现任恒展远东董事长。
    (三)梁志伟
    梁志伟,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现任恒展远东董事
兼总经理。
    (四)恒泰远东

    1、 注册资本:170万元人民币

    2、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0日

    3、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8号楼9层905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志达

    6、 持股前五位股东(合伙人):周刚文、梁志达、王杰、郭鹏、梁志伟

    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梁志达为恒展远东的控股股东,梁志达、梁志伟及恒泰远东合计直接或间接
持股 73.25%。梁志达、梁志伟系兄弟关系,恒泰远东由梁志达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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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贸恒展国际工程物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以
下简称“华贸恒展”或“合资公司”)
    2、注册资本:441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代理;
仓储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上海市(暂定)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华贸物流通过中特物流间接持股 48.98%,合作方持股 51.02%。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特物流有限公司(“中特物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776793150

法定代表人:乔军


乙方 1:梁志达
身份证号码:420106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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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2:梁志伟
身份证号码:1328011971**


乙方 3:北京恒泰远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5246480M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志达


丙方(“恒展远东”):恒展远东(北京)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分别称“一方”。乙方 1、乙方 2 和乙方
3 合称“乙方”;乙方共同持有恒展远东 73.25%股权,乙方 1 为恒展远东实际控
制人,乙方 1、乙方 2 与乙方 3 为关联方。



   (一)合资公司设立
    1、公司名称:上海华贸恒展国际工程物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名
称为准);
    2、注册地:上海市(暂定);
    3、公司的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

代理;仓储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410 万元;

    6、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合同方           甲方          乙方 1          乙方 2          乙方 3
                                                           北京恒泰远东
             中特物流有限
股东名称                      梁志达           梁志伟      投资合伙企业
                 公司
                                                           (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48.9796%       40.4472%          6.0458%       4.5274%
认缴出资
  额             2160         1783.72          266.62        199.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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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9 月 30   2021 年 9 月 30   2021 年 9 月 30   2021 年 9 月 30
出资时间
                日                  日                日                日
                             股权,不足则以     股权,不足则以     股权,不足则以
出资方式        货币
                                货币补足         货币补足           货币补足


    7、经营期限:20 年。


   (二)公司治理
    1、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
    2、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一名董事,乙方提名两名董事。董事
长人选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
代表人。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4、总经理人选暂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合资公司经营和管理,财务负责人接受甲方
财务部的垂直管理。
    5、合资公司将适用与甲方相同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薪酬制度和激励政

策(具体细则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决定),接受甲方内部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三)股东约定
    1、 各方明确,在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积极推进乙方持有的恒展远东股权
经评估作价,认缴其在合资公司中对应的出资额;同时,乙方应积极争取和确认

恒展远东其他股东参与合资公司的意向,(以下合称“股权出资及收购”)。
    2、 各方同意,由华贸物流聘请中介机构,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
对恒展远东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恒展远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配合。
    3、 各方同意,基于前条所述审计结果,由华贸物流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资
产评估机构,对基准日恒展远东股东权益进行评估,最终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与

恒展远东股东权益(净资产)账面值孰低为准。如最终乙方所持丙方股权作价低
于其认缴出资额,则乙方以现金方式补足;如最终乙方所持丙方股权作价高于其
认缴出资额,高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 在上述资产评估备案及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乙方尽快将持有的全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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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远东股权认缴其在合资公司中对应的出资额,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股权不足
以出资的,再行以货币出资。
    5、 甲方以货币出资实缴的资本金仅用于支持恒展远东业务发展。

    6、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恒展远东可供分配而未分配的利润(如有)以
及新产生的利润,由股权出资及收购完成后恒展远东的各股东按照所持恒展远东
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华贸物流战略聚焦工程物流细分市场的战略方向,有利于华贸工
程物流业务板块发展。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华贸物流通过中特物流实现对恒展远
东的间接持股,共同拓展在东非、南亚等区域的海外工程物流业务。华贸物流通
过中特物流间接持有合资公司 48.98%股权,合资公司业绩不会对华贸物流的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公司对外投资可能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市场
风险等相关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

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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