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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后续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
向,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律约束。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5 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贸物流”)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签订了《港
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以下简称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3、注册资金:158,755.5556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冯德华

    5、经营范围:仓储,海上、航空、陆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装卸,物
业管理,停车场,会务服务,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日用百货、办公用


                                                                           1
品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票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东航物流总资产 169.46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67 亿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50.9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共同发展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公司与东航物流本着优势互补、注重
实效、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本协议。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1、共同面向大型制造业客户提供全球物流解决方案,打造安全可靠的全球
物流供应链体系,助力中国制造走向全球。利用华贸物流面向制造业客户的物流
资源整合能力,结合东航物流全货机和客机腹舱运输能力,形成专业化、全链条
物流解决方案产品,为中国制造业走向全球提供完整可靠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

    2、共同开展海外回程货源开发工作。利用双方海外网络,共同在境外开展
回程货源开发上展开合作,提升国际航线的回程载运率,优化运营效率。

    3、整合双方资源,打通物流供应链。利用双方在干线、网点、关务和多式
联运等资源,打通物流供应链,为目标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落地解决方案,协助
客户实现“最后一公里”的落地,以专业化、一体化的服务吸引和锁定行业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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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三)协议生效及期限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正式生
效,有效期五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航物流本着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
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效应,通过共同面向
大型制造业客户提供全球物流解决方案,打造安全可靠的全球物流供应链体系,
为中国制造业走向全球,提供完整可靠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公司与东航物流建
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
具体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将对本框架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以及框架协议项下有关合作事项
或项目的具体进展状况,及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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