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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徽股份:金徽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 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9,800 万股,每股人民币 1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5,84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6,150.40 万元后(实际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6,350.40 万元,前期
 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99,689.60 万元,已由联席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870.77 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618.83 万元。

     2022 年 2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11 号),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        60,568.86        47,118.83

                                      1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
                                          30,000.00          20,000.00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28,500.00

合计                                   130,568.86            95,618.8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定期存款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
 保值增值。

       (二)定期存款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定期存款。

       (三)投资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本次定期存款额度可在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进行定期存款相关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进行定期存款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
 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定期存款,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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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进行
定期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事项无异
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表
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定期存款。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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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定期存款。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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