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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徽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2022-03-2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金徽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下发了《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 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本次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8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8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221.1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5,618.83 万元。关于上述发行及资金募集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实际投入金额          余额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
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     60,568.86          47,118.83          3,944.19
改造项目                                                                           99,689.60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
                             30,000.00          20,000.00           769.96
区生产勘探项目

                                            1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实际投入金额          余额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28,500.00
合   计                 130,568.86          95,618.83          4,714.16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募投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的计划安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
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后,公
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 亿元,使
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喜明             康   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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