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金徽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 号)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金 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8,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97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80,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9.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甘肃绿色矿产投 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矿基金”),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6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根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徽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对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 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股) 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 61,600,000 6.30% 61,600,000 0 展基金(有限合伙)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持股数量:股 本次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上市流通后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 495,000,000 50.61% 495,000,000 50.61% 有限售 有限公司 条件的 中铭国际控股集团 200,000,000 20.45% 200,000,000 20.45% 流通股 有限公司 份 徽县奥亚实业有限 65,600,000 6.71% 65,600,000 6.71% 公司 2 本次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上市流通后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甘肃绿色矿产投资 发展基金(有限合 61,600,000 6.30% -61,600,000 -6.30% - - 伙) 海南嘉恒百利投资 26,400,000 2.70% 26,400,000 2.70% 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盛星投资中心 26,400,000 2.70% 26,400,000 2.70% (有限合伙) 李雄 5,000,000 0.51% 5,000,000 0.5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小计 880,000,000 89.98% -61,600,000 -6.30% 818,400,000 83.68% 首次发行社会公众 无限售 98,000,000 10.02% 98,000,000 10.02% 股 条件的 甘肃绿色矿产投资 流通股 发展基金(有限合 0 0.00% 61,600,000 6.30% 61,600,000 6.30% 份 伙)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小计 98,000,000 10.02% 61,600,000 6.30% 159,600,000 16.32% 合计 978,000,000 100.00% - - 978,000,000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 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喜明 康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