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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徽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2-1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金徽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 号)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金
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8,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97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80,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9.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甘肃绿色矿产投
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矿基金”),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6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根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徽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对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相应减持。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
    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股)
甘肃绿色矿产投资发
                          61,600,000             6.30%               61,600,000                0
展基金(有限合伙)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持股数量:股

                              本次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上市流通后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
                           495,000,000     50.61%                             495,000,000          50.61%
有限售     有限公司
条件的 中铭国际控股集团
                           200,000,000     20.45%                             200,000,000          20.45%
流通股     有限公司
  份   徽县奥亚实业有限
                             65,600,000     6.71%                                 65,600,000       6.71%
             公司
                                                                                                    2
                             本次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上市流通后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甘肃绿色矿产投资
       发展基金(有限合     61,600,000       6.30%    -61,600,000     -6.30%       -            -
             伙)
       海南嘉恒百利投资
                            26,400,000       2.70%                              26,400,000      2.70%
       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盛星投资中心
                            26,400,000       2.70%                              26,400,000      2.70%
         (有限合伙)
             李雄            5,000,000       0.51%                               5,000,000      0.5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小计   880,000,000      89.98%    -61,600,000    -6.30% 818,400,000        83.68%
       首次发行社会公众
无限售                      98,000,000      10.02%                              98,000,000     10.02%
               股
条件的
       甘肃绿色矿产投资
流通股
       发展基金(有限合                0     0.00%     61,600,000     6.30%     61,600,000      6.30%
  份
             伙)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小计    98,000,000      10.02%     61,600,000     6.30% 159,600,000        16.32%
         合计              978,000,000     100.00%       -             -       978,000,000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
    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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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喜明                    康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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