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03-28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金徽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写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 号)核准,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1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5,8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21.17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95,618.83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
健验【2022】3-1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 2022 年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5,618.83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35,198.4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47.12
项目投入 D1=B1+C1 35,198.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47.1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1,167.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6,167.54
差异[注] G=E-F 35,000.00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已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
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102772000216185 20,636.8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2711091729200150114 3,820.91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61012900400013159 1,709.75
合 计 26,167.54
[注]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
已使用完毕,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
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4,714.16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0.21 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相关准则、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618.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98.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98.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1) (2) (4)=(2)/(1)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3)=(2)-(1) 期 化
金徽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徽县郭家
否 47,118.83 不适用 47,118.83 5,381.51 5,381.51 -41,737.32 11.4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沟铅锌矿绿色矿
山提升改造项目
甘肃省徽县郭家
沟铅锌矿矿区生 否 20,000.00 不适用 20,000.00 1,316.90 1,316.90 -18,683.10 6.5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勘探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28,500.00 不适用 28,500.00 28,500.00 28,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95,618.83 95,618.83 35,198.41 35,198.41 -60,420.4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994.37 万元,用于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0.21 万元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714.16 万元。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已
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进行定期存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提前赎回上述定期存款本金 15,000.00 万元,收回本金及利
息共计 15,128.00 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