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7-055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 6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758,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32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朱华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长陈志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贵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 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748,100 99.9855 10,500 0.014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748,100 99.9855 10,500 0.014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2,748,100 99.9855 10,500 0.014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北京 3,952,100 99.7350 10,500 0.2650 0 0.0000
海量数据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北京 3,952,100 99.7350 10,500 0.2650 0 0.0000
海量数据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3,952,100 99.7350 10,500 0.2650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未回避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联股东王贵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4,000 股,已对上述 3 个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彤、蔚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