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7-05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米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
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刘正军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0.4 万股。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 34 人调整为 33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数 9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8 万股调整为 77.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 万股调整为 12.4 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20%。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激励对象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合计 0.4 万股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0.11 元/股的价格
授予 33 名激励对象 7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