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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量数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3-12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华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8,016,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4,530,64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0.64%。上述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2,546,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朱华威女士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80%,不超过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量的 11.7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朱华威女士拟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止,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朱华威女士拟
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止,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

                                    1
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收到朱华威女士的《拟减持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第一大                                      IPO 前取得:26,694,000 股
朱华威                        68,016,312          32.29%
            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41,322,312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朱华威         68,016,312            32.29%             减持主体本人
                                                           朱华威女士的配偶,同为公司控股
第一组      陈志敏         64,530,648            30.64%
                                                           股东、实际控制人
             合计          132,546,960           62.9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持原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源     因
                                                                     区间
                                                                             IPO 前
                                    竞价交易减
                                                                             取得股
                                    持,不超过:
            不超过:                                                按市     份及资       个人
                         不超过:   4,210,000 股      2020/4/2~
朱华威     8,000,000                                                场价     本公积       资金
                           3.80%    大宗交易减         2020/9/8
              股                                                    格       转增股       需要
                                    持,不超过:
                                                                             本取得
                                    8,000,000 股
                                                                             股份

    说明:使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夫妇承诺:(1)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2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有意向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志敏和朱华威夫妇就公司上市后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分别承诺如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在锁定期满
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
告减持计划,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
   在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
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 15%;在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 15%。
   (2)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本人预
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通过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
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对发行价调整的计算公式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4)减持期限

                                     3
   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
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5)约束措施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朱华威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朱华威女士将根据
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朱华威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针对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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